在商店购物,身边货物突然掉地损坏,营业员指着“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”的告示牌,要顾客赔偿。最近,本报多次接到读者反映,质疑店家这种赔偿告示,是否有“霸王”之嫌?
“赔偿”也可一再降价
日前,读者孔小姐与父母来到一家超市内的迪斯尼专卖店。他们边走边看,突然身旁第二层货架发生倾斜,上面一个盛水器掉在地上坏了。营业员一口咬定是孔母不小心碰了货架,并指着旁边一块“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”的告示牌索赔。孔母感到莫名其妙,认为自己根本没有碰到货架。可一名负责人却要他们按原价100元赔偿,否则不让离店。尽管后来店方一再降价,称赔20元就能了结,但孔小姐母女坚决不同意,认为这种赔偿不明不白。最后店方报了警。警方认为,店方没有孔母在店内有不当动作而造成货物损坏的证据,因此不应赔偿。
谎称藏品胡乱开价
无独有偶,读者老崔来到新天地附近一家茶叶店,准备买新茶。他在店堂内一个转身,只听“咣当”一声,旁边陈列柜上的一个紫砂壶掉在地上。老崔惊魂未定,店主便冲了上来,拾起紫砂壶碎片问:“你知道这是谁的作品吗?这可是明代时大彬!”然后高价索赔。老崔对紫砂壶略知一二,闻听此言,不由惊出一身冷汗。他连忙打电话给朋友,问那位明代大师作品的价格。朋友告诉他,时大彬现在留世的藏品极少,店主绝不可能将它随便放在店堂内公开展示。“西洋镜”被戳穿,但店主仍缠着要赔偿,否则不让出门。无奈老崔扔下200元,才得以脱身。
【律师提醒】
冷静应对不要私了
“商店内的‘赔偿告示’,只有提醒作用,没有法律效力。”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卢立祥律师对记者说,近年来,这类索赔纠纷时有发生。如是顾客在店堂内奔跑或有较大动作造成了商品损坏,理应赔偿。但不少疑似顾客损坏商品,其实是店家摆放物品不当引起的。店家除了提供合格的商品外,还应提供一个“宽松”的购物环境。货架必须足够坚固,商品摆放也要适当。卢律师提醒顾客,遭到店家指控损坏商品时,一定要冷静,首先要搞清楚商品损坏的原因,不要私了,更不要轻信商家报出的赔偿价格;必要时可寻求警方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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